2008年,抚松县纪委监察局为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制定“三项措施”、建立“三项制度”确保招投标合法有序公开透明。
“三项制度”即:建立工程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制度、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建立联合纠查制度。“三项措施”:一是实行报送备查制度。招标前,招标人依法将项目的资料手续报送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招标。二是实行全程监督“开、评、定”。监督部门全程监督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确保程序合法规范。三是实行中标后跟踪监督。监督部门跟踪监督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中,有无违规行为。
通过“三项制度”与“三项措施”的实施,净化了工程建设市场,使全县招投标呈现了招标信息公开、开标程序规范、评标过程公平、中标结果公正的良好局面。今年全县已通过招投标项目3个,没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安丰君 刘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