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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延吉市纪委监察局不断规范和完善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服务,下发了《关于监督服务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07年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装修办公楼工程也纳入招投标范围,改变了过去直接发包的做法。加强了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避免了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权钱交易、电冰箱操作、损公肥私等问题。对确定的35项重点监督服务项目中的28项进行了审核,下发了2份监察建议书,及时纠正了部分重点项目投票不规范、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10万元。
(监察综合室、延边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