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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政发〔2006〕21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针对大厅招投标监督员一度过多过滥、出现一标九人监督、甚至发生假冒监督员等问题,吉林省制定《关于组建省政务大厅监督员队伍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招投标监督员监督程序》《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招投标监督员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招投标监督员工作职责》等文件。对政务大厅监督员库的建设进行规范。(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综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