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农业局纪委
东辽县农业局肩负着依法行政、服务“三农”、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政行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政府的声誉、人民的利益,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几年来,政行风工作在市、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求真务实,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使干部素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近期,对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主要做法
(一)从强化领导着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几年来,为把政行风建设工作向前推进,县农业局按照政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此项工作摆上了农业局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强了对政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了“一岗双责”即:农业局长对政行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做好分管单位的政行风建设工作,层层落实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政行风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同时注重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在东辽电视台农业专栏中,不断宣传农业政策和政行风建设成果,并在局党办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还在社会聘请了监督员,广泛监督农业局系统的政行风建设工作。
(二)从强化纪律着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实行“粮种补贴”、实施“三项技术”、开展“阳光工程”等工作都要通过我们落实。既要使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又要及时纠正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巩固政行风建设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在补贴资金的发放中,严肃工作纪律,在资金的发放上绝对不准发放现金,不准挤占、挪用直补资金,不准集体经济组织代领,不准抵扣各种欠款和贷款。同时在农民负担日常监管中,实行了“四项制度”。一是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二是实行了报刊限额制,各村订阅的报刊费控制到了县减负办公室和县宣传部规定的限额内;三是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各村向农民收取的按程序批准的时间内“一事一议”和暂时的“两工”及“有偿的费用”基本上做到了向社会、向农民公示;四是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对严重违背上级减轻农民政策,引发涉农恶性和群众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力地约束和规范了各单位的行为,增强了领导干部“减负”工作的自觉性。
(三)从强化服务着手,树立农业系统形象
在工作中,充分认识到要想抓好政行风建设,必须在服务上下功夫。近年来,我们利用农闲季节,全面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为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我们还牵头组织了农业研究员、高级农艺师和科技人员30多人参加的科技三下乡活动。在东辽电视台开辟专栏,根据季节讲授农业科学技术,并认真组织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同时,编印了各种技术资料和政策、致富信息宣传单及科技宣传单。通过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提高了农业系统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了政行风建设的扎实开展。
(四)从强化监管入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落实政行风工作的要求,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我们强化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成立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由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加强了对全县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坑农、害农行为力度,对不合格的复合肥进行了封存,对多起以虚假广告诱导农民购买化肥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理,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在执法中,执法人员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人性执法,杜绝了吃、拿、卡、要、报现象的发生。
二、政行风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政行风建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从局系统来看,个别局属单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对行风建设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和领导力度,还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没有真正摆上日程,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对单位和所属人员管理力度不够,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队伍有些松懈。
(二)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个别执法人员在工作时着装不整,或聘用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不适应工作需要。虽然经常接受培训教育,但质量不高,变化不大。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乱罚款。三是少数执法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端正,对经营者冷横硬冲,没能真正做到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四)市场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治本措施,影响了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加强政行风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领导,统一政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经常坚持在全局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实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树立廉洁奉公观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为民意识,为政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在农业执法和土地仲裁工作中,做到了公正、公开、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力度,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极大地减少了坑农害农现象。四是经常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严格各单位的财务制度,同时对各单位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手续,规范制度建设。
(二)廉洁勤政,严格规范管理。一是要从自身的形象抓起,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定、规章、制度,努力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思想上牢固构筑防腐拒变的阵地,不为各种诱惑所动,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要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不接受吃请,不收受礼金和礼品,不得索、拿、卡、要,不贪赃枉法,不为亲属、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与经营活动。三是要认真执行管理规定,设身处地“三农”着想,提高办事效率,始终保持政令畅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定期召开座谈会,吸取社会各界意见,争取社会监督。对违法案件要认真查办,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自觉维护农业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文明、高效、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是利用政务公开,设立宣传栏,大力宣传我局的技术指导、物资服务、农资打假执法、国家的惠农政策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等各项服务内容。二是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在县电视台向全县农民做了服务承诺,同时设立了农技服务热线电话,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到田间做好技术指导,针对农资打假和土地纠纷案件,责成专人及时调查,及时立案,及时查处和解决。三是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我们通过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和规范管理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吸引和培育了一批生产规模大、拉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县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多家。四是认真落实《机关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强化机关管理,切实树立农业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农资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由于我县种子、农药、化肥经营点多,管理难度大,为了避免坑农害农重大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把农资打假、监管工作常抓不懈。首先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一是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农业执法专业性、政策性很强,执法人员只有透彻地理解农业方面政策、法规,才能正确地适用法规,进行执法活动。二是要坚持业务学习,使全体运政人员熟悉《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做到应知应会,运用自如。三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证据确凿,处罚公正,无违法行政行为。其次,农资销售旺季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第三加大农业、农资法规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东辽县农业局纪委
200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