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纪委 于古权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方式的快速转变,经济发展软环境已在区域经济集聚和辐射带动功能发挥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才能使区域经济在新一轮竞争中创造凝聚力、形成吸引力、提高竞争力。因此,进一步优化和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已成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障碍
近几年来,各地对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都十分重视,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形象意识、发展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办事态度进一步改善。但影响软环境建设的障碍依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氛围不够浓厚。一些地方开放意识不强,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尚未真正形成,在干部的头脑中没有真正认识到改善投资环境尤其是加强发展软环境建设在优化经济布局、提升产业结构、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表现在过分强调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性,而对本地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却不甚重视,重商、亲商、护商、养商的理念还不够强,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氛围不够浓厚。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不快。一方面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该下放的职能没有下放,该转移的职能没有转移,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甚至把监管权力放大,而对于费力少利的事情却无人问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比较严重,结果是该加强的职能没有加强,该管的事情没有管好;另一方面表现在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审批程序复杂,该减的项目没有减下来,该简化的程序没有简化。如企业要上一个新项目,从征用土地到基建工程开工要办理20多道手续,要跑好几个部门、科室,要盖几十个公章,没有两三个月时间办不下来的。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仍不到位。收费项目过多,标准过高,随意性较大。一些政策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实施细则,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个别工作人员到企业收费,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有的部门、单位甚至将收费罚款额作为考核工作的指标,与工资奖金挂钩,对政府出台的减免政策置之不理,超标准和超限额收费罚款现象时有发生。
(四)执法行为失范,执法环境不优的问题仍很突出。
当前,企业、群众反映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失范的问题仍很普遍,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施罚没以及随意执法、野蛮执法、违法执法和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司法部门对侵害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法行为打击不力,对企业合法权益未能实施有效的保护和保障。一些执法部门未能对扰乱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严加惩治,使得企业长期在一个极不良好的环境中运作。二是政策执行没有到位,透明度不够。存在政策为我所用的现象。一些部门以种种理由把部门、行业规定凌驾于地方政府政策之上,有利于部门利益的执行,不利于部门利益的就拖着不办;政策执行往往向部门一边倾斜,有些政府有明文规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相当难度;政策执行随意性大,有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时存在对人不对事,看关系、看面子的现象,工作随意性很大;政策的透明度不高,使企业无法及时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不能用足用好政策。三是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科室之间工作缺乏联系,部门与企业之间缺乏沟通。某些职能部门虽然制定出台了一些规范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但仅仅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已,在实际操作中仍我行我素,使制度形同虚设,而当问题出现时,又对造成的后果相互推诿、推卸责任。四是“三乱”现象和“吃卡拿要”现象仍比较严重。一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卡这卡那,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阻碍了经济发展。
(五)行政效率、服务质量不高。一是机关中存在的精神不振、作风懒散,工作散漫、不思进取,责任心不强、效率低下,人浮于事、“衙门”作风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中梗阻、顶着不办等行为仍很普遍;三是经济服务机构不够健全。一些部门虽然根据各自需要推出和开设了一些服务窗口,但规模小,服务功能单一,效果不明显,未能真正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承诺。四是服务意识不强,企业办事“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服务方式简单,服务水平不高;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对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研究不够,尤其是对当前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碰到问题往往是敷衍搪塞,甚至在工作上造成失误。
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对策
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项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采取硬性措施,才能取得实效。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在营造重商、亲商、护商的人文环境是下功夫
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必须先行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克服各种错误思想,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要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治理发展软环境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促进“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都是软环境”等良好人文环境的形成,在全社会营造不但重商招商,更要护商养商的浓厚氛围。
(二)在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政策环境上下功夫
政策环境是构成区域经济软环境的重要方面,是政府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体现主动性的主要途径。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必然要求善于发现和把握自身优势,形成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导向,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比较优势。一要抓政策的调整完善,加强政策的扶持力度。对现有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合时宜的特别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文件规定要一律取消或调整,不完善的重新制定和完善;要放宽企业的市场准入范围,加大对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要围绕主导产业,确定政策扶持重点。要广开思路,拓展利用外资新渠道,积极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进、科技创新和引进“外智”,大力发展规模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外向型经济和各种新兴优势产业。三要政策执行到位,提高政策实施的最佳效果。在政策制定上要力求达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协调统一,延伸政策触角,使企业了解政策,把握政策,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障碍政策落实的问题。四是对入户企业平等相待。给外来的投资者以更大的信任感和安全感,使引资渠道更加畅通便捷。
(三)在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上下功夫
优化经济发展软件环境必须突出优质、高效服务的时代特色,必须解决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改善政务环境。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切实在深化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打造“诚信政府”,认真解决部门和行业中的“四难”和“中梗阻”问题,努力提升机关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政府政务大厅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其成为政府与企业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企业和投资者答疑解惑、分忧解难的平台。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和手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促进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增强角色意识,加强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建设,确保落实到位。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促进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因整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造成出现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引起外来投资者和企业主强烈反映的,对搞地方、部门保护,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速从重查处,不仅严肃查处责任人,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公开曝光,以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软环境的实效。
(四)在营造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上下功夫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是最重要、最根本的软环境内容。建设一流的法制环境,必须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从严治政。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乱收费问题是企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乱收费现象。要对乱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公开通报,还要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正在执行的各类收费项目,要认真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标准的要及时降低标准,使企业的收费负担明显减轻。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分离制度,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介机构以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收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得违背企业意愿,以赞助、宣传、资助、检查、评比及其他任何形式搞变相收费或强行摊派。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增强收费的透明度。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合法、适当、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度进行。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随意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经批准进行必要检查的,也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借检查为由“吃、拿、卡、要、报”,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行政执法人员私自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严禁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以任何形式敲诈勒索。三是建设一流的执法队伍。要不断提高行政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地对执法队伍进行整顿,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对于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欺压百姓的执法犯法者必须严肃处理,并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同时,要大力加强和健全法制建设,加大对侵占企业财产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工作,要整合现行的投诉中心,集中力量受理投资者和企业的各种投诉,加大投诉有效认定的力度,切实增强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感。